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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指頭血】
撒都說過一個故事,某地法律有一條規,凡賭博的,應罰五百盧比。
一次,官吏捉住兩個少年賭徒,把他們下在監裏。其中一個是財主的兒子,一個是鄉間的窮人。
五百盧比在財主原不算什麼,立時繳納就被釋放了。
但是窮人無法繳納,只得留在監裏。他的母親終日勞苦,替人搬運石頭,為要湊足錢財,去繳罰款。石頭砸傷她的手,就流出血來。從監獄的窗口,少年賭徒看見了母親的手,就問她說︰“母親,你手上是什麼傷?你指頭上哪來的血?”母親就把所作的事仔細告訴了他。最後她積攢了五百盧比,把她兒子救了出來。
有一天,那個財主的兒子遇見了他,又邀他去賭博。他回答說︰“從今以後,我不能再作那事了。你的赦免來得很容易;我卻因著母親的工作辛苦,並她受傷流血才得釋放。這種使我母親忍痛受苦的玩意兒,我連看也不願再看了。”
信徒若是想起主在十字架上流血痛苦的光景,必對不願意再去隨便犯罪了。
摘錄自:《造就故事》,著者︰張郁嵐/林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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