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請問此適合於婚姻嗎?若與非基督徒相愛該如何?
婚姻是一切社交的活動中最親密、最長久、最嚴肅、最負責任,也是最危險的一種社交活動,個人與個人在暫時之間的永恒,所以不要隨便。也並非凡是信與不信結婚一定沒有好結果,如果一個真正明白聖經原則的基督徒,如果愛對方愛到不能離開的話,又認爲你的愛一定是從神而來的話,無論如何應發乎情、止於禮。第一圈只作朋友,第二圈是知己朋友,第三圈是終身朋友,在未將福音傳給對方前,真正感到他在神恩典中有長進,直到領受基督生命之前,最好不要進入嫁娶。這種嚴肅、很慎重、實在尊貴生命的愛雖然不容易接受,但是他會從內心生命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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