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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總督的赦免】
有位青年,住在美國西邊。一天,因為賭紙牌,用手槍將賭友擊斃;事後被捕,判處死刑。因他過去為人還算不錯,他的親戚朋友商議聯名上書,請求總督予以特赦。此議一定,所有知道的人幾乎個個都要簽名。不久,鄰鄉異城的人,甚至他州的人也簽名上書,為他懇切請求特赦。總督收到請求書堆積如山,深受感動,即刻寫好特赦令,偽裝一位牧師,親自探監。當他就近死囚的監牢,那位青年便在鐵欄之後一躍而出,狂聲說,『滾開,我不要見你,我已見過六位牧師,連你共有七位,我已有了太多的宗教。』總督說,『請你不要太急,讓我說幾句話。』青年又怒聲說道:『你若不立刻走開,我要叫看獄的來趕你出去。』總督再請容他報告好消息,青年不容分說,絕對拒絕了他。總督不得已,快快而去。過了數分鐘,獄吏前來對他說,『剛才那位裝著牧師的,就是總督,並且帶有特赦令,可惜你不和他說話。』青年馬上懇求獄吏送來筆墨,寫了一信,請求總督原諒。總督接信,就在信後批著說,『失去施恩機會。』就刑之日,青年留下最後的話說,『請告訴全美國的青年人,我並非為著我所犯的罪而死,我並非因為殺人而死;總督已經赦免了我,我可能繼續活著;請告訴他們,我死是因拒絕總督的赦免。』人若拒絕神在基督裡所賜給的赦罪恩典,必致滅亡。
出處:《福音故事》(下冊)/ 作者:張郁嵐等,出版社:台灣福音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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