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救主,將來是審判官】
從前有個女財主,有人同她打官司,有個大律師經人介紹來見她。她傲慢的說,『我不用律師。』律師就留一張名片而去。幾天之後,官司打得緊急,女財主就去找這律師幫助。律師說,『前幾天政府派我作了推事;對不起,現在我不能作你的律師,而要作你的審判官了。』女財主只有懊喪而去。朋友阿!現在這位柔和謙卑的耶穌,苦囗婆心的要你來歸向祂,祂願作你的救主,免去你將來要受的審判;你若藉故推諉,有意遲延,到了一個時候,祂要坐在白色大寶座上作你的審判官;那時,祂就不能幫助你什麼了。那時,『死了的人…都站在寶座前。』(啟二十12上)雖然世界的物質都要消滅,然而死了的人都要復活,戰戰兢兢的接受審判。
出處:《福音故事》(上冊)/ 作者:張郁嵐等,出版社:台灣福音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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