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一個也偷去】
中國內地有一個傳道人說過一個比喻。他說:古時有一個人,赴市場買東西,袋裏放著一串小錢共七文。路中遇見一個討飯的,就卻了慈心,從那串七文的小錢中,拿六文給他,留下一文爲著自己。但那乞丐不但沒有感謝他,反而偷偷跟隨那人,把那剩下的一文,也偷了去。那乞丐真是一個忘恩負義可憎惡的人。神爲我們安排一個主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要我們到祂面前來敬拜神,感謝祂。但是非常可惜,竟有一些信徒,不但不來感謝祂,敬拜他,反把那個聖日,偷來據爲己用,看如常日一樣。請問,這是否偷取神的時間?有的人竟於是日犯罪,更是得罪神。
出處:《造就故事》,張郁嵐、林元度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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