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官悔改】
清朝末年,上海有一宦家子,名叫陳大官,他的父親是會審公堂的法官。大官結交敗類,相與狂嫖濫賭,因此積欠一大筆債,到期不能償還。討債的人不放過他,將他扯上公堂起訴。那時,這位闊少跪在堂下,兩邊站著如狼似虎的皂隸,嚇得他真是膽戰心驚。偷眼向上一看,看見堂上法官,就是他的父親,心中又怕又羞。上面的陳法官一看,阿!下面跪的怎麼是他的兒子呢?心中很難過。正在四目相視,驚疑之間,兩邊的皂隸喝起來了。陳法官只好公事公辦,將戒木一拍,喝問道:『你叫什麼名字?』陳大官哭著說,『我叫陳大官。』陳法官說,『陳大官,你有沒有欠五萬塊錢?』大官說,『有的。』『你欠債當還哪!』大官說,『我沒有錢。』法官又把戒木一拍道:『押繳。』大官看看父親不用情面,大哭起來苦求道:『父親哪!開恩救救我吧!我下次不再這樣了,我改過了。』父親當然憐憫兒子,甚至也流下淚來,說,『大官,你真的悔改了麼?』大官說,『父親!真的。』父親看他真正悔改,就到後面簽了一張五萬塊錢的支票,出來交與大官,說,『大官!你拿去還給原告。』債既還清,國家的律法,公義的要求得以滿足,大官就不必下獄了。於是陳法官就可以帶他兒子回家去了。
出處:《福音故事》(下冊)/ 作者:張郁嵐等,出版社:台灣福音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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