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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不幹】
陳公坦弟兄原是著名的扒手,估計扒過台幣六十萬,盜迹遍佈全省。後在牢中悔改歸主,不再幹這一行,曾經有人要他去賣冒牌燈泡,可以獲利不少。但他覺得燈泡冒牌,又未上稅,不是基督徒可以作的,未接受。又有一位舊日同夥前來,要他同下南部行動,他只坐在旅館裏面,就可以分到三分之一,不必親自出馬。陳弟兄那時經濟雖很拮据,但因既已洗手不幹,了結已往,不能再跟他們,也就對他們說:我不能去了。後來沿街叫賣霜淇淋,雖然收入微薄,勉可糊口,但他寧願受苦,甘心清貧,了結以往犯罪生涯。
出處:《造就故事》,張郁嵐、林元度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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