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理性的,不相信有鬼神(上)】

有些朋友,當基督徒向他們傳講有關神(上帝)的事,他們回應說自己是很理性的,不相信有鬼神的存在。這樣的想法對嗎?請看看以下解釋。

單憑理性不能判斷鬼神的存在
理性相對於感性來說,一般指運用思考分析、按事實邏輯推理的能力。理性比較強的人,往往認為他們會強調用客觀、科學、合理的推理去判斷事物的可信度,而不是靠 "直覺感受" 去判斷。故此,理性有一種比較冷靜的、客觀的、有根有據的特質,並且好像有較容易說服人的能力。然而,理性卻有它的限制,它也會受感性經歷的影響,以致對事物的看法有不一樣的結論。尤其是對鬼神存在的分析,人不能憑理性去證明說的這個世界沒有鬼神,因為人不能用科學去驗證既看不見又沒有實體的東西。相反的,卻有理性的人因為遇見過鬼神的經歷,那些經歷雖然不能放在實驗室去重覆分析,但憑著親身的真實體驗,卻結論說有鬼神的存在。原因何在?

原來鬼神的事是關乎靈界的,是超自然、超理性的事,理性可以幫助人去分析物質世界可見的事,但對摸不到的靈性世界卻一籌莫展。聖經說:「神是靈」(約翰福音4:24),又說:「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10:14)神是靈、又是無限的,人更不能因此憑他有限的理性去否定說神是不存在的。還有,按聖經說:神「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摩太前書6:16)因為有罪過的人是不能見極度聖潔的神,見的人必定死。這樣,人怎樣能夠單憑理性認識那超越理性能明白的神呢?

認識神(上帝)需要啟示
聖經羅馬書1:19-20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認識神需要神的啟示。神的啟示主要分兩種,一種被稱為是普遍的啟示(General or Natural Revelation)、一種是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神賜下普遍啟示使人的心裡直覺意識到有神的存在,正所謂「舉頭三尺有神靈」、又或說:「冥冥之中有主宰」,世人中超過50億都是相信有神的(基督徒及天主教徒共超過20億、回教徒約16億、印度教徒約8億、佛教和民間傳統宗教徒約10億等)﹐正說明了神給人有神觀的意識。

神賜下普遍啟示,使人懂得從中推理、揣摸(其實也是一種理性)而知道有造物主(神),透過大自然美麗與有極精細秩序的設計,人可以由推理得知祂的存在。多年前,聯合國曾經用世界著名的蓋洛普民意測驗方法進行了一項調查,即調查最近300年間的300位最著名的科學家是否相信神。其中除38位因無法查明其信仰而不計以外,其餘262位科學家中,信神者有242人,佔92.4%;不信神者僅有20人,佔總數的7.6%。正如很多著名的科學家如牛頓、愛因斯坦、法拉第、伏特、歐姆、安培、麥克斯威爾、孟德爾、巴斯德等,也包括愛迪生、欒琴及現代原子能專家普萊特、康普頓、弗米等。這些科學界的泰斗,他們都篤信神的存在,並且讚嘆神偉大的創造。

前紐約科學院主席指出七大理由去支持他相信造物主(參"Man Does Not Stand Alone"一書):第一、精確的數學定律可以證實宇宙是由一位有智慧的匠心去設計及完成的。第二、生命在彰顯著一種無所不在、充滿萬有的智慧。第三、動物與生俱來的智慧正強而有力指出,一位仁慈的創造者將本能賦予幼小的生物,免得牠們徬徨無助。第四、人類有獨特的推理能力是動物沒有的。第五、奇妙的基因已經包含了孕育萬物的數據。第六、自然界的控制和平衡令人不能不承認,惟有無限的智慧,才能預見和安排這種精明的管理。第七、人類有神觀念的事實本身就是一項獨特的證據。

神還有特殊的啟示
普遍的啟示不能完全明確說明神存在的真諦,神卻透過特殊的啟示去讓人認識祂,就是祂曾介入人類歷史中啟示祂自己。聖經記載神多次多方介入人類歷史中向人顯現及說話,希伯來書1:1說:「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所以,我們若要認識神,可以從神所感動默示人寫下的聖經去找答案。而神最偉大的特殊啟示是祂親自道成肉身到世間來,就是主耶穌基督,祂的言行告訴我們祂就是真神上帝。聖經約翰福音1:18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20:29-31記載耶穌向正在懷疑祂從死裡復活的門徒多馬顯現後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即就是神),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人可以用理性去印證 神啟示的可信
話說回來,雖然說人需要神啟示才能認識上帝,但人仍然可以運用神給人的理性去印證神啟示的可信,就好像有一班庇哩亞人,他們「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17:11)尤其是人是可以透過研讀聖經去認識神的真實與可信靠。聖經中記載主耶穌的門徒保羅,曾寫信給他的接班人提摩太中說:「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5-16)

親愛的朋友,聖經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作為。」(詩篇19:1)又說:「耶和華(神)的律法是完全的,能使人心甦醒;耶和華的法度是堅定的,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是正直的,能使人心快樂;耶和華的命令是清潔的,能使人的眼睛明亮。耶和華的話語是潔淨的,能堅立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是真實的,完全公義;都比金子寶貴,比大量的精金更寶貴;比蜜甘甜,比蜂房滴下來的蜜更甘甜」(詩篇19:7-10)聖經告訴我們到處都有神的作為,神的話(即聖經)全然真實,只要我們肯謙卑自己,願意認真地去認識神所賜下的啟示,放下自己堅持的理性,相信你一定可以遇見上神。聖經說:「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7:8)

出處:《真理報》2016年9月3日‧洪順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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